上一主题:建议建议
下一主题:欢迎光临色色日语-【论坛积分说明】
返回列表 发帖

欢迎光临色色日语-【论坛版主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论坛管理,提高版主的责任意识、管理水平和执法尺度,促进论坛的民主监督,特制订本《论坛版主管理条例》。

一、论坛版主申请资格:以下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者才有资格申请版主。
    1、有责任心。
    2、愿意为本论坛做出贡献。
    3、有充足的上网时间,以便履行版块管理职能。
    4、认真负责且具有一定的组织与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自愿接受管理组及全体会员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色色日语论坛的形象。
    6、日语学习者和爱好者优先。

二、版主选拔办法:
1、斑竹申请人在事务所板块提交申请。
2、申请人是否适合成为版主,由主管版主或管理员负责审查。

三、岗位职责
(一)管理团队级别划分:管理员(初始威望15)、总版主(初始威望10)、超级版主(初始威望8)、版主(初始威望5)
(二)管理员的职责
1、进行论坛软硬件的升级、维护,保证日常运做的安全稳定;
2、负责论坛重大事项、制度、规定、法规、活动等的决策、审批和发布;
3、负责论坛管理团队人事变动的审批和任免;
4、对总版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5、必要时代替下级行使职权。
(三)总版主的职责
1、保证论坛日常运做的安全稳定;
2、负责论坛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以及各版管理制度的审批;
3、负责进行超级版主、版主、认证会员的评议工作;
4、负责处理、判定、协调论坛各种纠纷和投诉,以及听取各种意见、建议;
5、负责定期组织清理版面和回收站中的废帖;
6、负责对外联络的具体事宜,处理与其他论坛、网站和组织的关系;
7、对区版主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版主间的沟通与协调;
8、必要时代替下级行使职权。
(四)超级版主的职责
1、保证各版的正常运做和稳定;
2、负责版主申请人的资格评审,协调各版关系及版主关系,对版主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组织各版具体规定、制度的审议和讨论;
4、负责各种活动的筹备、组织、协调和管理;
5、在与版主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参与固顶帖、精华帖、加重帖、回收帖的管理工作;
6、作为各版版主与总版主的沟通桥梁,建议、反应、汇报本区的情况和问题;
7、必要时代替下级行使职权。
(五)版主的职责
1、培养并活跃论坛气氛;
2、积极热情帮助新手,解决问题;
3、处理本版的具体事务,定期整理(转移、锁定、删除、提升、解锁、加重、加精华、固顶)本版文章,并转移、整理本版精华区;
4、负责起草并参与本版具体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五、版主的义务
1、版主在行使职权时,应从论坛利益出发,做到公平公正,以身作则,以礼待人,以德服人;
2、版主应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接受大家的监督;
3、版主必须保证至少每周一次参加本版讨论,不可长期离职或放弃本版管理工作;
4、因故无法行使版主职权时,需提前到[版主区]请假,并通知区版主及本版其他版主;
5、在发现违反论坛规定的发言和行为时,即使不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也有义务提醒当事人和上报相关的版主、区版主尽快解决;
6、版主每次登陆论坛,有义务进入[版主讨论区]参与论坛问题的讨论。
7、版主间的意见、纠纷、分歧、投诉等只能在[版主讨论区]进行,禁止在公开论坛相互攻击和争吵。
8、版主对保密版块讨论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总版主或坛主许可,凡有意或无意泄露保密版块的任何消息者均按照规定受到处罚。
9、版主对自己的密码有严格保密的义务,凡有意或无意泄露自己的ID和密码者均按照规定受到处罚。

六、版主权限
1、版主有权根据本版主题和自己的判断,在不事先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对会员的发言进行封贴。封贴标准:有一定的可观性和保留价值,但不适宜讨论的帖子,可以采用封贴的方式。
2、版主有权根据本版主题和自己的判断,在不事先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对会员的发言进行转移。转移标准:与本版主题无关,但与其他版主题有关,或转移到其他版更有利于帖子的讨论或得到回答的情况,可以采用转移的方式。转帖后本版是否保留,由版主决定。
3、版主有权根据本版主题和自己的判断,在不事先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对会员的发言进行删除。删除标准:反动、色情、非法,以及有害论坛健康发展的帖子;过时、失效的帖子;灌水、无内容、与本版主题无关的帖子等。
4、版主有权根据本版主题和自己的判断,在不事先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将会员的发言加入本版精华区或取消精华。加精华标准:对会员极具参考价值、对论坛具有保留价值或历史意义的帖子。
5、版主有权根据本版主题和自己的判断,在不事先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将会员的发言主题加重或取消加重。主题加重标准:特定时间内对会员具有参考价值、讨论热点,及需要引起普遍关注的帖子。
6、版主有权根据本版主题和自己的判断,在不事先通知作者的情况下,将会员的发言主题固顶或取消固顶。主题固顶标准:通知、公告性质的对会员具有参考价值、讨论热点,本版活动宣传及需要引起普遍关注的帖子。
7、版主有权依照论坛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规用户采取提醒、警告、删除发言以至禁止发言、屏蔽IP,必要的情况下有权通知总版主或坛主进行注销ID的处罚。
8、版主有权进入论坛指定的保密区进行交流讨论,有权对论坛各项制度、活动、人事任免、版面划分以及各种管理问题,发表意见和表明自己的态度。

七、版主的奖励和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获得提高威望值或颁发勋章的奖励:
(1)对论坛有突出贡献,多次受到会员的赞许和好评,经所属区版主提议和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给予奖励,但半年内仅限一次;
(2)积极参与论坛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经版主讨论被采纳,或者避免论坛遭受重大损失者,经高层管理人员审批后将获得奖励,但半年内仅限一次。
(3)连续任职每半年将由所属区版主给予一次奖励(区版主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奖励由坛主给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减低威望或取消勋章的惩戒:
(1)不能积极履行版主职责和义务;
(2)未事先请假的情况下,连续一周不登陆论坛,或登陆论坛但不进行本版管理的;
(3)发言草率、不尊敬他人,有损论坛形象,或违反论坛禁止发言规则,情节轻微的;
(4)公开场合弹劾其他版主,或擅自泄露保密版块机密,未造成危害的;
(5)有以权谋私、打击报复行为,情节轻微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停职(停职期间可进入版主区参与讨论,问题解决后可复职):
(1)请假期限不定,或超过2个月的长假;
(2)未事先说明的情况下,连续两周以上不参与版主区的讨论,上级版主提醒注意后无改进者;
(3)负责同一版块管理的版主间,对于本版管理出现重大意见分歧;
(4)出现严重过失,版主本人未认识到自己错误;
(5)无意间泄露版主密码,本人未察觉或无力恢复时;
(6)严重违反论坛的各项规定,情节严重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别立即免除版主职务:
(1)严重违反论坛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采取任何手段进行诋毁和破坏论坛的行为者;
(3)有意泄露自己的版主密码,或无法恢复对ID的所有权;
(4)多次违反论坛和本条例,经规劝、警告、降低威望、停职处罚无效,或降至0以下者;
(5)泄露保密版块内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
(6)在认证会员资格和版主申请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得版主职务者;
(7)经核实,不能接受会员监督、不能履行版主的职责和义务、不具备版主管理能力、不能维护论坛和广大会员利益,会员反映强烈者。

八、版主的退职和岗位变动
1、论坛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现任版主的岗位。
2、现任版主和试用期版主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随时提出辞职请求。
3、现任版主可以在任职3个月后根据自己的情况,可申请岗位变动或兼职。
4、除特殊情况外,在辞职或调动申请未被批准之前,辞职版主仍有责任继续自己的管理职责。

九、荣誉版主的管理
(一)“荣誉版主”头衔仅授予曾经为论坛做出过杰出贡献的退职版主。
包括下列情况之一:
1、连续任职超过一年,且任职期间无重大过失者;
2、论坛某版块的创始人或第一任版主;
3、区版主级以上人员(含超级版主);
4、曾经为论坛做出过巨大贡献,经版主评议同意授予者(赞同票超过10票,且反对票与弃权票的和小于赞同票)。
(二)荣誉版主无权进入[版主讨论区],其等级与论坛认证会员相同,但享受部分版主级待遇。

十、严重违规会员的处罚。
对于违反论坛各项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版主应采取以下操作办法进行处罚。 
1、采取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对违规会员提出严重警告,原发言采取[单个屏蔽]或删除;
2、降低违规会员威望(每次-1,在管理区置顶贴中登记),原发言采取[单个屏蔽]或删除;
3、[屏蔽]或[锁定]违规会员发言(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有悔过表示的可视情况缩短处罚时间);
4、[封IP]处理(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有悔过表示的可视情况解除封锁)。
5、各级版主在发现存在严重违反《论坛发言禁止规则》行为的情况下,可不受版块限制,对违规会员给予及时处罚。处理之后,为便于论坛及时掌握情况,必须在版主区《处罚会员登记表》中登记。
注意,上记处罚办法仅限于“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对于一般情况,请采取提醒或者一般警告方式进行。
                  
十一、版主任期管理
1、论坛各版版主(不含管理区各版及区版主以上人员)采取任期制度,每任期为6个月。
2、任期届满后的15日内,相应版主须在版主区提交本期的述职报告(格式及内容要求另行颁布),未提交述职报告的版主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任用。
3、任期届满且希望继续任职的版主,原则上必须经区版主以上的高层管理团队集体评议同意后方可继续下一任期。
4、对于续任版主,由主管区版主负责在[高层管理区]发贴投票审议,由坛主、总版主、区版主共同投票审议,当赞成票数大于反对票和弃权票的和,且主管区版主赞成时,评议通过。
5、续任审批期间,该版主将继续行使版主职权。
6、未通过审议的版主将被免除该版版主职务。如本人仍希望任职该版块,需间隔三个月以上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7、荣誉版主和退职版主申请复职,届满版主申请转任其他版块,以及现任版主兼职其他版块的,均需要经过上述评议。

十二、本条例自坛主签发之日起施行,无追索效力。原版主管理条例及其补充条款同时废止。色色日语论坛对本条例保留最终解释权。


色色日语论坛
2009年11月27日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文章的心情
支持
反对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开心
震惊
不解
软文

返回列表
上一主题:建议建议
下一主题:欢迎光临色色日语-【论坛积分说明】